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4383
本招标项目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 (工程名称)已由水利部(行政审批部门) 以水许可决〔2023〕69号文批复,项目法人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招标人为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平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监理平行监测服务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玉林市。
2.3 工程规模: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主要任务是向南宁、钦州、北海、玉林等重点城市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并为改善农业灌溉和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本工程那凤干线首部设计流量为25m3/s、南宁(宾阳)干线首部设计流量为5.5m3/s、钦州干线首部设计流量为5m3/s、郁江南干线首部设计流量为35m3/s、北海干线首部设计流量为21.6m3/s、玉林干线首部设计流量为12m3/s,工程等别为I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工程受水区(供水范围)包括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4个市城区,8个县城区,9个工业园区,41个乡镇,共涉及21个县级行政区,2035年、2050年多年平均供水量分别为8.05亿m3、11.0亿m3。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按供水区域共划分为4个供水片,分别为南宁供水片、钦州供水片、北海供水片、玉林供水片。输水线路总长度490.917km,其中干线6条,总长243.727km,支线12条,总长247.19km。主要输水建筑物包括泵站、隧洞、管道、穿管隧洞、箱涵、明渠、倒虹吸、进出水池、分水闸等;其中输水建筑物泵站11座(8 座提水泵站,3座排水泵站),总装机容量73.55MW,隧洞42座,总长172.821km,管道35座,总长302.905km,穿管隧洞6座,总长5.047km,箱涵13座,总长4.108km,明渠2座,总长1.236km,倒虹吸7座,总长4.581km,进出水池8座,总长0.208km,分水闸1座,长0.011km。本工程总工期为72个月,项目概算总投资2783914万元。
2.4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4383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包含但不限于):
(1)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涵盖水利部批复的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土地复垦工程、除铁路外的交叉穿越专项等工程监理的平行检测工作,以及可能发生的工程局部调整引起的变更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监理平行检测工作。
其中大庄支线、钦州干线屯六水库至智慧谷工业园段(G0+000~G2+950)、龙港新区支线旺港隧洞应急供水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服务、玉林干线和玉林城区支线共槽段应急供水工程、玉林干线先行建设工程(垌心支洞)施工监理平行检测服务已确定平行检测单位,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检测内容
检测内容涵盖各施工标段内建(构)筑物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因满足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检测数量增加而增加的检测成本。
各施工标段开工前,中标人应编制各个施工标段的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方案报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审批,最终检测内容和工作量以项目法人审批的平行检测方案结果为准。
(3)检测频次、检测项目及数量
平行检测的频次、项目及数量均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和《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2〕3号)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工程验收平行检测需要及现场实际情况的要求,规范中未明确平行检测抽检数量部分按施工承包人检测数量的约5%控制;监理平行检测的数量覆盖各施工单位,按照招标人及项目法人审批认定的平行检测方案及通知执行。
(4)现场建设实验室
中标人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建设满足工程要求的砂石骨料、混凝土(含砂浆)、钢筋和土工等检测项目的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中标人应在南宁、北海、钦州、玉林4个供水片区中至少设立1个工地实验室,其余供水片区分别设立实验点,保证实验室(实验点)的正常运行,实验点应具备满足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及基本的土工试验条件,工地实验室应按照《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2〕3号)规定安装检测监管系统。
(5)信息化管理
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配合项目法人运用项目建设管理系统进行项目信息化管理,按要求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按系统指示及要求上传质量检测信息资料,供工程各参建单位使用。
2.6 检测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所有工程全部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止,计划正常平行检测服务期2190日历天(72个月)。
2.7 质量要求:平行检测的质量应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和《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2〕3号)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注明的检测范围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②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指自2019年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已完工或在建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和工作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确定的大(1)或大(2)型水利水电工程。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
(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并具有水利部或其授权的单位(机构)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检测试验工作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至少有8人须具有水利部或其授权的单位(机构)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机械电气及金属结构等五类水利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投入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有效,其扫描件必须清晰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检测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参保缴费凭证扫描件,属于退休人员的(包括提前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有效期内退休人员意外险证明材料扫描件,不足月数要求的新成立的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提供单位成立日之后次月起或入职到单位之日后次月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参保缴纳凭证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均认定为无效,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认定为有效。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决定,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3.1资质条件”、“3.2财务要求”、“3.3业绩要求”、“3.4信誉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5.2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 CA 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7.2 本次招标使用网上开标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 :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 ,操作流程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 -a0c9-4aeedfdacda9.html
7.3 以“桂交易移动 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招标人: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主路1-5号
邮 编:530023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771-218533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邮 编:530023
联系人:方碧英、黄晓殷
电 话:0771-3491308、0771-3491280
传 真:0771-3491305
E-mail:gxxgy2185086@163.com
网 址:www.gxxgy.cn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2185552、0771-218523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电子签名)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