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审批〔2024〕48号〕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北海市财政局 以〔北财农〔2023〕97号〕号文下达了广西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工程投资计划275.24万元,项目法人为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招标人为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北海市合浦县沙岗镇、石康镇、石湾镇、乌家镇、西场镇及星岛湖镇。
2.3工程规模:洪潮江水库灌区为广西现有的11座大型灌区之一,位于合浦县西北部,灌区于1960年初动工兴建,1965年开始逐步发挥灌溉效益,主要有总干渠1条,长4.31km。干渠3条,总长62.54km。支渠60条,全长258.11km。灌区范围包括合浦县西场、沙岗、石湾、乌家、石康、星岛湖6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30.4万亩。
2.4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计划工程施工总工期约36个月,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2.5招标范围:广西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监理;
(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监理;
(4)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5)施工临时工程施工监理;
(6)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
(7)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监理。
2.6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广西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计划实施期约36个月,本次招标需先完成广西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包含Ⅰ标段、Ⅱ标段)的监理服务,其余监理服务工作按资金下达进度及项目施工进度开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大于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以来)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的业绩。
备注:已完成的业绩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书;正在实施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附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的相关证明。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并在岗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不属于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的情形: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②项目通过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2)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下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以学历专业为准,下同)。
(3)其他监理人员条件:
①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②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3.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要求。
3.7其他要求:
(1)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否决其投标。
(2)监理人员为投标人注册并在岗人员需提供材料: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之日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退休人员返聘的提供退休材料及返聘合同。
(3)招标人的其他约定:本项目不接受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被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5.2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7.2 本次招标使用网上开标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开标的,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7.4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
地址:北海市合浦县星岛湖镇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
邮编:536138
联系人:陈健
电话:0779-7101019
传真:0779-710101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邮编:530023
联系人:方碧英
电话:0771-3491308
传真:0771-3491305
E-mail:gxxgy2185086@163.com
网址:www.gxxgy.cn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2185552、0771-218523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