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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湖•天琴花园三期项目(2#、3#、5#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16:26:45 浏览量:5218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宏湖•天琴花园三期项目(2#、3#、5#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宏湖•天琴花园三期项目(2#、3#、5#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XXGYG2023-1-015

1.3 实施地点:宏湖•天琴花园三期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宏湖•天琴花园三期项目(2#、3#、5#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12台(暂定)

宏湖•天琴花园三期项目2#、3#、5#楼12台的采购及安装,其中,2#、3#、5#楼客梯兼担架电梯暂定6台,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暂定6台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具体规格、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供货排产约定:本合同电梯采购及安装数量暂定12台,其中2#楼需采购及安装4台,预计于9月中旬排产,9月底到货安装,具体排产及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3#、5#楼采购及安装数量必须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供货人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无需排产;供货人在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仍排产的,由供货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且不得向招标人要求支付货款、保管和运输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

交货期限:电梯采购及安装100天。2#楼电梯暂定于2023年9月底到货,11月底完成调试验收;具体到货日期以供货人在合同生效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生产之日起50天内,设备安装调试期自双方确认到货之日起50天内。如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推迟供货供货人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或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三天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且供货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要求支付违约赔偿费用、保管费用等,如供货人未按时提出顺延工期申请,则视为供货人放弃工期顺延的权利。

采购数量:本次电梯采购及安装数量暂定为12台,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删减电梯采购及安装数量,供货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要求支付支付货款、保管和运输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垂直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其中曳引式客梯速度≤1.75m/s)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必须出具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投标委托书》,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业绩:2020814日以来同类业绩1份(1.以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每份销售合同的金额均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同类业绩指生产厂家销售过本品牌层站≥17层且速度≥1.75m/s的住宅楼电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类业绩指经生产厂家授权参与本次投标的经销代理商销售过本品牌层站≥17层且速度≥1.75m/s的住宅楼电梯)。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3725日起至8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1)现场购买方式: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②拟参加本项目投标货物品牌的生产厂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垂直电梯C级证书复印件。③若是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生产厂家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投标委托书》复印件。

地点: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1室

2)网上获取:将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gxxgy2185086@163.com,电子邮件内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投标人的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同时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上述证件(资料)寄出,快递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二单元6楼611室,收件人:刘红,联系电话:0071-3491328。

招标文件工本费指定账户的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50501604353000008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支行

行号:1056 1104 343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8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7室 。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可以接受邮寄,接收邮寄时间为工作日08:00~18:00,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移交至评审地点。

3、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格式自拟),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完好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613室,收件人:方工(联系电话:0771-3491308)。

6、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6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617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无论供应商选择以上哪种递交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寄)达或未按要求包装、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会的结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xnctzjt.com)、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www.gxxgy.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宏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龙夏路43号

地 址:

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2单元6楼

邮 编:

 

邮 编:

530023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方工

电  话:

18275791055

电  话:

0771-3491308

传 真:

 

传 真:

0771-349130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xgy2185086@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gxxg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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